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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高校屡发教师性侵学生?

2018-05-15

近日,前北大教授沈阳被举报性侵逼死学生的事见诸媒体。北大通报,1998年校纪委对沈阳作出行政处理,以师风道德为由,语焉不详。后,北大学生邓某向学校申请公布处罚具体事由,遭到数十名学校要员约谈,至今未下文。


一面是二十年来欲沉冤,一面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回溯今年来,1月,西安交大博士杨宝德溺亡。他的导师周筠教授曾让其沦为家仆:帮忙浇花、拎包、去停车场接她、陪她逛超市、免费家教……导师画饼,出国无望、学术无果的前景下,忿而轻生。


3月26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陶崇园从五层宿舍楼顶跳楼自杀。事发前,他曾向家人抱怨研究生导师王攀对他的各种控制。


更远者有中国版#Metoo#罗茜茜数人举报北航教授陈小武性侵,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周斌对学生性侵7月之久……


社会在对失德教师唾弃之外,更议论怎么防止下一个被害者的出现。有人说是导师负责制一权独大,有人说是社会风气所致,有人说是学校包庇纵容……无论如何,他们总归是要被解决的。


“导师责任制”在各校举措不一,但中心思想是:导师要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并跟进检查,对学生进行学风、思想政治、品德和个人成长方面的教育。


由此可见,导师负责制不仅呼吁导师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还涉及学生私人生活与个人成长。男导师叫女学生参加饭局,美其名曰带学生见世面、结交学术权贵,这是否算是关心学生个人成长?男导师关心女学生情感情况,并叫她晚点结婚,这是否算是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除此之外,“导师资助制”的推行也让原本就已失衡的权力天平更加倾向导师。“导师资助制”的核心是对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研究生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这项以激励科研成果为初衷的改革,在经济层面将师生关系变为了赤裸裸的雇佣关系。


这种并无劳动合同保障的雇佣关系风险极大,学生极有可能成为无良导师剥夺的对象,被当做廉价甚至免费劳动力使用。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种结构性的失衡能否用学生个体的“精神脆弱”所掩盖?大鱼吃小鱼,层级森然的学官制度,无疑加剧了这种结构性压力。


各个大学,本质上是一个行政机关,所有的大学教师,都是领导的下属。教师们所有的教学(包括指导研究生)环节,都处于严格管控之下。权力倾泻之下,时有骇闻,近日就有女教师举报遭直属领导多次性侵。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出现高校性侵丑闻,学校极少主动法办反而“围追堵截”,非等事情到了舆论哗然、江河即倒之势,才美其名曰“秉公执法”。有导师负责制,就有院长负责制,就有校长负责制……这显得多用人不察。


(仅献给二十年来,被失德高校教师所压迫失去生命和自由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