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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热天商场偷穿3件T恤4条裤子被抓

2016-11-1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女子大热天商场偷穿3件T恤4条裤子被抓


8月20日上午,宜家警务站民警张建鑫等人接辖区某大型商场的卖场报警,称一女子拿着许多衣物,既不肯结账,又在更衣室久不出来,工作人员怀疑是偷衣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奇怪的是无法找到被盗的物品,且报警系统也没有任何反应。


民警了解情况以后,通过视频锁定了一名盗窃嫌疑人,54岁的张姓女子,并当场从其携带挎包内查获卖场被盗的两件衣物,还发现一把黑色的剪刀,女子承认是用来剪衣服的吊牌和防盗标签的。


随后,民警在卖场角落的垃圾桶内找到被捏成一团的吊牌,但并不是张某承认的两个,而是7个,可张某对此沉默不语。


“这热的天,你穿了多少件衣服啊?”民警张建鑫发现女子穿着十分奇怪,厚衣长裤,怎么看都不正常。商场一女性工作人员立刻带张某去更衣室核实,这才发现,张某身上竟然穿了3件T恤、4条裤子。除去自己的一套衣服,其他的5件衣物刚好和吊牌吻合。


经审查,张某得知该卖场工作人员较少,20日携带剪刀来到该卖场,趁工作人员不备,选取了4条裤子和3件上衣,并在试衣间将所有吊牌和防盗标签剪掉,将4条裤子和一件上衣穿在里面,剩下两件上衣实在是穿不进去,于是将其放进自己的挎包,离开试衣间后,将吊牌丢进垃圾桶内。目前,张某因盗窃已被行政拘留,相关调查还在进一步展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