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2017年山东最低工资标准还没有公布!2016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1元、15.5元、13.9元。
2017年山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日前,山东再次提高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人员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而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这也意味着,山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部分地市详细调整情况如下:
济南市内五区最低工资提至1710元小时标准为17.1元
济南市内五区将执行第一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除市内五区外的其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据显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青岛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六区1710元四市1550元
青岛市继续上调最低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调整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调整为17.1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5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5元。
德州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390元
从2016年6月1日起,德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调整为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3.9元,平均增幅6.9%。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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