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自治区内跨旗县(市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都可以在自治区内的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
2016年哪些省可在内蒙古异地办身份证?
全区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天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贵州、云南等18个省市在内蒙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已经办理暂住登记)异地换领和补领身份证申请。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伪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的;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换领身份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等。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到期换领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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