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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哪些省可在山东异地办身份证?

2016-11-0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从今年开始,山东省都将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不过仅限于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016年哪些省可在山东异地办身份证?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启动了跨省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工作。


  已有天津、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浙江、河北、陕西、江西、重庆、吉林(其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除外)11个省市居民可以在济南市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今后还将陆续开通面向其他省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在济南居住、就业、上学的以上11个省市户籍的群众,如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济南市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县市区设立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就近申请。其中,申请到期换领的群众还需携带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跨省居民身份证在受理后仍由居民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由受理地负责制作发放。依照《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不能受理的情况:


  1、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在户籍办理过程中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3、身份证与人口系统登记地址差别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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