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从7月1日起,四川省将全面启动异地办理身份证工作,11个省籍的市民可以在四川换领和补领身份证,四川省籍的市民也可在11个省市也可以进行身份证换补领的办理。
2016年哪些省可在四川异地办身份证?
从7月1日起,四川省将与11省份协作,互相之间可以受理异地身份证业务了!
7月1日起,四川将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1、受理对象: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
2、受理范围: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3、所需材料:
①在省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②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③在省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我省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在我省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我省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不予受理的对象: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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