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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哪些省可在青海异地办身份证?

2016-11-0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青海省公安厅在已经全面实施本省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基础上,决定自9月1日开始,在西宁市试点启动部分外省籍人口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

  2016年哪些省可在青海异地办身份证?


  9月1日起,青海省启动外省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后重庆、宁夏、陕西、安徽、海南、辽宁、吉林等7省份的户籍人员可在青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手续。


  根据要求,在青海省会西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已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的以上7省份户籍人员,可到公安机关申请相关业务。已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期间,异地受理点将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工本费。


  不予受理的情况:


  1、因属民族聚居区需制作跨省双语证件的;


  2、人口信息库无申请人信息或有申请人信息但无照片的,以及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包括照片)与人口信息库信息不一致的;


  4、重复户口未调查清理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的;


  5、居民首次申领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


  6、其他难以确认身份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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