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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分出20万元借条,借贷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2017-02-0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分手分出20万元借条,借贷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案件回顾]


她拿20万元借条起诉前男友


2012年6月,23岁的文嫣认识了比她大4岁的周强,两人逐渐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两人的关系没有维持太久。按文嫣的说法,大概一年多,因为周强另结新欢,导致两人在2014年3月分手。周强则说,两人交往不到半年,他在2012年年底回老家过年时就提出了分手。分手成为事实后,两人先是因为借款问题通过电话、短信联系。2016年时,文嫣更是拿着周强写的20万元的借条起诉了周强,要求周强立即支付其20万元欠款。


文嫣说,周强是做建筑工程的,经常因为资金短缺,周转不开为由向她借钱。从2012年8月到2013年10月期间,周强陆续向她借了20万元。两人分手后,她向周强提出还钱,但周强表示经济困难没钱可还,给她打了一个借款20万元的借条,并承诺2016年3月26日之前还清。但是,她后来听人说周强在外面欠了很多人的钱,她打周强电话,周强不但不接还把她拉成了黑名单。“他办的几张信用卡都留的我的电话,导致我被银行打电话、发短信催款”,文嫣表示,她意识到如果不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周强,很可能导致20万元的债权无法实现,因此她到法院起诉了周强。


周强否认向文嫣借款20万元,并表示以文嫣的收入及经济实力,根本不可能有20万元可以借给他。周强说,文嫣之前在夜总会上班,和他在一起之后跟着他在工地打杂,收入较低,根本没那么多钱可以借给他。而之所以会有20万元借条的存在,是因为在他提分手的时候,文嫣不肯,并一直找到他买的房子那里吵着让他给分手费,因为小区住的都是他的老乡,担心这样下去很难堪,他被逼无奈才写了借条给文嫣,没想到文嫣却拿着借条起诉他。


无证据证明出借20万元


周强与文嫣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文嫣是否出借20万元给周强,这两个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据文嫣所述,她借给周强的20万元,大多数是通过现金方式给周强的,部分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她还提出曾从老家带了7万元的现金过来海南借给周强。周强则坚持没有向文嫣借钱,欠条实为“分手费”。


[律师讲解]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


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当然,对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笔者建议双方最好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不然因为一点钱伤了感情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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