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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2016-08-1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16年宁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以当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当地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征收二至六倍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子女,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违法收养子女的,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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