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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产假规定多少天?

2016-10-1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2017年重庆产假规定多少天?


  产假增加30日,达到128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也就是说,重庆产假的基本量是128天。当然,基本量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产假也可以更长。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75%发给。


  女同胞“坐月子”,少不了男同胞的陪伴。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15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登记结婚夫妻一律享受15天


  删除了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相关规定。统一表述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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