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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陪产假多少天?

2016-11-1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017年重庆陪产假多少天?


  男方护理假可休15天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4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给予护理假15日。


  从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12个月内休完。


  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照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增加产假30日。


  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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