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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法新规:“烂肺”照片将于烟盒无缘?

2016-03-17

  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曾发布《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这份2年前的报告,恐怕段局长没看过。因为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目前相关的警示规定远未达到《公约》第11条的要求以及《公约》第11条实施准则所推荐的最佳实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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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漂亮烟盒不算我国文化传统,更不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用“民族”“文化”这类高大上的字眼反对重口味标识,并不新鲜。2008年,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中方代表就曾表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


  这是典型的倒果为因错误。要知道,世界上不少国家过去的烟盒也曾设计精美,充满文化气息。原因无他,烟盒本身就是香烟的“名片”,精致而有品位的烟盒能够吸引顾客,增加产品销量。如果这能算是文化传统,很多国家都有这种传统,没有任何独特之处。为了公民健康,别的国家能够果断抛弃,我们也没有理由例外。


  漂亮烟盒大行其道,算不算履约了呢?当然也不算。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曾发布《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这份2年前的报告,恐怕段局长没看过。因为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目前相关的警示规定远未达到《公约》第11条的要求以及《公约》第11条实施准则所推荐的最佳实践标准。


  法律顾问表示,中国控烟进程一直缓慢,和控烟工作的顶层设计脱不开干系。我国控烟履约工作部际领导小组由8部委组成,组长单位是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是8部委之一;局长又是工信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又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负责卖烟的又是控烟的,烟盒上印图片这种举手之劳的控烟方式一直不能实施,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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