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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产假新规定

2016-03-2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2016年福建产假新规定


新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条例修改前:


第一胎:符合晚育(女方24岁以上或者男方30周岁以上)、而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


没有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大家一般参照《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老婆生孩子,老公有照顾假。新条例男方照顾假(陪产假)为15日,而以前的规定是7到10天。老公们,可得把这多出来的时间都花在老婆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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