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6年福建陪产假国家规定

2016-03-2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58日至180日,男方照顾假为15天。

2016年福建陪产假国家规定


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全面二孩”时代的产假、婚假等做出新规定。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因此:


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定,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天,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


福建陪产假:15天。


以上是关于“2016年福建陪产假国家规定”方面法律资讯类类文章。“2016年福建陪产假国家规定”您清楚了吗?您可以进一步向我们的法律顾问免费咨询:“2016年福建陪产假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