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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国家法定婚假产假新规定

2016-03-3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江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江西婚假3天、产假128-158天、陪产假10到15天。

2016年江西国家法定婚假产假新规定


2016年江西国家法定产假规定:


最新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表决通过,最新的江西计生条例显示,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删除晚婚晚育奖励,同时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人大修订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因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条例》相应取消了原条款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但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假由原来的30天增加到60天,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根据此次新修改的计生条例规定,加上国家基本的98日生育假,江西省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158日产假。


故江西婚假为:


婚假3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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