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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童年被误当乞丐 当乞丐违法吗?

2016-03-31

  张庭昔日以“花系列”戏剧红遍台湾,后随老公林瑞阳赴内地发展房地产,以及保养品事业,去年出演《武媚娘传奇》中的韦贵妃一角,让众人再度见识到她精湛演技。和老公婚姻进入18年,育有1子1女的她,可谓事业家庭两得意,但她日前上节目《王牌对王牌》,提到小时候曾被路人当作乞丐,还被扔零钱,透露艰苦的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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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节目中张庭认真投入,期间不断有精彩场面呈现。最感人的环节要算她与本队队员同台现场演唱了《你你你为了爱情》,还原《我和春天有个约会》里的“丽花皇宫”现场片段,把整个节目引入高潮。张庭回忆:“小时候家境不好,父母是做路边摊的,每天都要沿街叫卖到很晚,她和姐妹很小就睡在地上。别人误以为她们是乞丐,还扔钱给她们。在小的时候就有梦想是努力挣钱让家里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所以很早就出来努力赚钱给爸妈。”提到往事心酸落泪。每个人都要有一个梦想,并为梦想的实现而努力。现场观众也被张庭的温暖正能量感染,高呼“庭姐,加油”。


  乞讨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并逐年增多,这其中有的强行讨要、有的组织他人—主要是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进行乞讨,给社会带来了较严重的危害。乞讨行为属于一种道德权利,是法律放任的自由。但如果乞讨行为超越了界限,为了保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国家法律应该干涉。中国现在关于规制乞讨的法律也存在一些缺陷,应该使其更加合理和完善。


  法律顾问表示,我国制定了一些法律条文,对恶性乞讨行为进行限制,这些法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大类乞讨方式做出了规定。第41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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