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2016年新疆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新疆规定,婚假为23天。产假延长至128天,陪产假是15天。
2016年新疆国家法定婚假产假新规定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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