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1点25分左右,上海松江区佘山镇西霞路上一幢三层楼房发生倒塌。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救出一名女性和一名儿童,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女性伤者多处擦伤,尾骨骨折,男伤者2岁半,嘴角擦伤,右脚中趾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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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回放:
事件 上海三层房屋倒塌
一附近居民说,当时他正站在楼房的对面,突然楼就倒了,弄得他全身都是土。之后他看到对面的三层楼房有一多半塌了下来。倒下的废墟大概有一层楼高,上边站着一位中年妇女,大声呼喊“救人”并用手指着下面。
初步判断,坍塌由店铺违规施工导致。发生坍塌时,一支8人的施工队正在施工,而该项施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另据央视报道,救援武警称,事发时该房屋正在装修,承重墙倒塌引起房屋倒塌。
·资讯分析:
对违法施工单位,除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