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有四种情形是会导致婚姻无效、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这四种情形分别是:未到法定婚龄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进行过婚姻登记并尚未解除原婚姻关系,两人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母亲要求兄妹结婚原是抱养,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婚姻家庭纠纷资讯回放:
2012年万飞子和万丽丽举办了婚宴。万丽丽在去年也怀上了哥哥的孩子,除了领不到结婚证,两个人的生活已经跟正常的夫妻没什么两样了。而在万家采访期间,一个陌生的女子突然前来拜访,她的出现再次带来了一个谜团。
原来万丽丽不是万家的亲生女儿,她只是在23年前被万家抱养的孩子。也就是这个原因,所以万母看似不合伦理的这种临终遗嘱,最终才能够被两个人接受。在当地农村很多家庭都会抱养别人家的女儿,养女变成儿媳的事情也不算罕见。对于万家人将养女万丽丽许配给亲生儿子万飞子的做法,周围的邻居也都觉得可以理解和接受。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像这种抱养的情况,要改成非亲属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只要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步步按照规定程序去走完,就能够如愿的拿到结婚怔了。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表示,要证明他们两个人不是直系亲属的关系,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是说要证明这个材料的话,这个的话他还是许多派出所来出具证明。他所依据的话,只要在他的户口本与户主的关系的栏目里面,反映是其他的关系,不是父女的关系。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不得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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