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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飞机水泼空姐:公然侮辱他人如何处罚?

2016-04-13

  法律顾问表示,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以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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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回放:


  事件 男子飞机水泼空姐


  4月10日20时30分许,北京至广州的CZ323航班旅客沈某因对飞机乘务员服务不满,对其进行辱骂,并拿起一杯水将两名乘务员的脸和衣服泼湿。机场公安局民警接报到场后将沈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沈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沈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资讯分析: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触犯《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