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个体,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13岁男孩绑女友,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怎么判刑?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情回放:
男孩准备和相识5年的女友“私奔”,遭拒后,他便以“杀女友全家”为要挟绑架了女友。公安西青分局王稳庄派出所及时将女孩营救并将嫌疑人抓获。
5年前,12岁的万某和13岁的吉林男孩儿王某相识,随后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双方父母见孩子年纪尚小,便始终不同意二人交往。去年7月,迫于家庭的压力,两人偷偷私奔到外省,因没有生存能力,半年后又回到父母身边。
今年4月,王某再次起了私奔的念头。见父亲憔悴的模样,万某拒绝了王某的要求,并提出分手。王某只好上演“苦肉计”。4月2日凌晨,王某谎称自己又渴又饿,骗女友给其送饭来。可小万拿着买好的饭菜刚一进门,就被王某持刀威胁,并称如果万某不与其私奔,就杀了她全家,小万只好被迫跟他回到了屋里。
3日,看见男友出门买东西,小万赶紧用手机联系姐姐,告知姐姐自己被绑架了,让姐姐赶紧报警。王稳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为万某人身安全着想,民警没有贸然入室抓捕王某,而是在门口静静蹲守。数小时后,直到王某再次出来,立即上前将其抓获。截至发稿时,王某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表示,威胁的方法既包括写恐吓信,也包括其他方法如投寄恐吓物如子弹、匕首等;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胁,也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威胁;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人的转告来威胁;还有的行为人利用公开别人的隐私来威胁。不管用什么手段来威胁,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方法和手段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威胁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威胁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如给被威胁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以致影响到工作和休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产生担忧和焦虑。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其目的直接指向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而报复,有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利益。如果行为人通过威胁获得了财物,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情节较重,是指威胁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较重的危害,如因受到过度的恐吓而生病或者不能正常上班、休息。在给予行为人处罚时应当注意只要构成了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就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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