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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打表计费引热议,治理急救车乱收费仅规范车费行吗?

2016-04-1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北京要求救护车打表计费,且明晰了收费标准,无疑是促使救护车回归公益属性的重要举措,也给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院前急救、减少“天价救护”、进行正当维权的依据。

救护车打表计费引热议,治理急救车乱收费仅规范车费行吗?


天价救护车乱收费纠纷资讯回放:


2016年4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5月1日起,北京市救护车将统一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所有救护车必须安装计价器且打表计费,3公里以内(含)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这意味着,过去救护车的“返程费”“空驶费”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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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急救资源,救护车承载着“时间就是生命”。然而,救护车收费缺乏统一标准,各地“自说自话”,导致漫天要价的案例层出不穷。救护车上演“变形记”,既和规则缺失有关,也和救护车的特殊性密不可分。在急救资源稀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格局下,救护车便有了“狮子大开口”的底气和勇气。“不管你怎么看,反正我就这样”的傲慢与偏执,说到底是医患双方权利失衡的产物。


一个好的公共政策,必须寻求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救护车收费过高,患者和家属利益受损;救护车收费过低,医院方面利益受损。过于偏向任何一方,都会导致急救车陷入运行困境。“救护车按里程计价”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出租车的收费标准,显然是考虑到救护车的运营成本。在此基础上,给救护车收费戴上“紧箍咒”,显然有助于为患者方“减负”。


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救护车收费显然不能在批评质疑中自弹自唱。尽管区域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地方差距,各地却可以像北京一样,给救护车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毕竟,救护车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并不具备完全市场化的特征;如果任其“野蛮生长”,不可避免会让老百姓“用不起”。但愿“救护车按里程计价”犹如一条鲶鱼,去搅动救护车收费市场的“一潭死水”,让更多地方的老百姓,更加便利地使用救护车。


在“天价救护车”新闻层出不穷,直让老百姓惊叹“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过去只知看病难,现在更知急救贵”的日子里,规范救护车的收费标准尤为迫切。今年年初,山东就发生一起天价救护车事件,80公里要价3600元也算是创纪录了!


这些年,全社会对于救护车越来越背离公益性颇有怨言。每次“天价救护车”一曝光,救护车方面就立马服软认错。应该承认,“天价救护车”的成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因为标准比较混乱,有的是因为标准沿用了十多年,已经滞后于现实,还有的是缺乏收费标准,最重要的是,当病情十万火急,一旦救护车“趁火打劫”,病人家属只能在要命还是要钱之间做出选择,很显然,“接受现实”才是最理性、也是唯一的答案。


从这个意义上,北京出手统一救护车收费标准很及时,值得欢迎。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体现出一定的公益性,这样的努力,同样值得点赞。但是,要说的是,我们常常说的“天价救护车”,是包含了车费以及相关诊疗服务费在内的。而北京此次明确的收费标准只是针对车辆使用费,并不包含院前急救、抢救费用。


根据报道,北京此前是根据救护车类型不同分为多个价格档次,这难免产生同样的路程收费不同的结果,市民对此很有意见,所以,才有了统一收费标准。可是,官方文件显示,“为满足社会或患者不同需求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有关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并规范服务名称、服务内涵等相关内容”,也就是说,车辆使用费遵循政府指导价,而其他费用则实行市场价,那么,理论上,这仍旧不足以遏制公众所关心的“天价救护车”现象,至少还有待观察。


毕竟,急救非同小可,是真真正正的“时间就是生命”,病人家属之所以选择救护车,看重的就是救护车可以提供有效及时的救护服务。在送医过程中,不管是否需要,家属对于任何急救服务只能是无条件接受的,因为救护车一方依然拥有“过度急救”的空间和余地,车辆使用费倒是能够掏得明明白白了,但院前急救和抢救费用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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