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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吸毒后报警求带走说起,吸毒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016-04-2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存在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将受到刑法处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从吸毒后报警求带走说起,吸毒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吸毒犯罪纠纷资讯回放:


4月13日下午1点多,武进区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在武进前黄坊前村委某村有人吸毒。接到110指令后,武进寨桥派出所处警民警前往男子所指的村子。警车抵达目的地刚停下,一名年青男子就从屋里冲了出来:“我吸毒了,你们把我带走吧。”男子后面紧跟着出来一名妇女。原来,男子是该女子的儿子,姓周,今年25岁。据周母反映,儿子周某从前一天开始行为就有些怪异,怀疑他又吸毒了,便与他理论,但周某根本不理,刚才两人又发生争吵,周某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将周某带上车,不一会儿,周某居然在车上睡着了。在所里,周某称“在家里也不安稳,想清静清静。”经尿检,周某甲基安非他命测试呈阳性。经调查了解,周某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犯罪前科,2013年,周某吸毒后,曾自己走进了派出所,那是周某第一次涉毒记录,当时因为其投案自首依法不予处罚。


目前,周某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0天。


吸毒犯罪纠纷法律咨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禁毒法》也规定了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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