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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修复车获赔引热议,新消法中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2016-05-0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买修复车获赔引热议,新消法中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纠纷资讯回放:


近期,武隆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自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首例汽车销售商因欺诈行为导致“退一赔三”(退车、且赔偿3倍车价)案件。


接车后发现有修复痕迹


2015年7月21日,李先生到武隆县一家汽车销售店订购一辆四驱越野车。随后,双方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裸车价格为240800元,总价279000元,包括代办上户手续费、购置税、保险费。为了尽快提到新车,李先生在7天内支付了全部购车款。


一个月后,李先生接到车行通知说新车到了。9月1日中午,李先生高兴地赶到车行,将新车开走。但仅仅过了几个小时,李先生就很不开心了,发现新车右前门有漆面修复痕迹,他马上将车子开回销售店里,找到销售人员讨说法。


车行立即组织售后人员进行检测,确认车辆右前门确实存在漆面修复痕迹。但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汽车销售公司的满意答复,9月16日,李先生向武隆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同时3倍赔偿损失722400元。


县法院审理发现,由于李先生购买的车型紧俏,重庆本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没有存货,于是这家公司辗转联系到北京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让对方帮忙联系车辆。


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安徽某4S店有一辆现车。去年8月26日,北京某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到安徽接车后,运送到重庆。数天后,李先生在县城提到新车。


确认新车做过漆面修复后,重庆某公司当即与北京某公司联系,这才得知,安徽某公司在将车交付给物流公司之前,就已经做过漆面修复。由于重庆某公司已经将车款支付给安徽某4S店,李先生于是将安徽某4S店一并告上法院。


法院判经销商“退一赔三”


据悉,PDI检测是一项售前检测证明,是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因为新车从生产厂家到达经销商处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为了向顾客保证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PDI检查必不可少。


安徽某公司提供的经销商新车交车PDI检查表中规定,PDI检查必须在交车给客户的前一天完成。法院调查发现,争议车辆在去年2月7日就经过PDI检测,当时并没有漆面擦碰的记录。法院据此推断,漆面修复行为应是发生在李先生接车之前。


此外,去年8月26日,安徽某公司在交付车辆时,也没有按照规定流程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存在故意规避的行为。而重庆某公司和北京某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庭审的时候,安徽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新车交到重庆前,确实进行过漆面修复。”原告委托律师说。


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纠纷法律咨询:


消费欺诈赔偿退一赔三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关于“赔偿”原则,一直是消法修改的争议焦点。草案将两倍提高至三倍,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了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有关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将约束经营者更加规范诚信经营。有律师认为,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在实践中将有效提升法律的威慑力。但要执行好,需对大宗商品的惩罚性赔偿有更明确的界定。


对于新《消法》中修改的相关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人士认为,新《消法》涉及面更宽,像汽车、网购、电视购物等都纳入到了其中。其实,新《消法》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利好的,新《消法》对双方都有保护作用。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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