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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费收费标准

2016-05-05

北京律师费收费标准摘自《京发改[2010]651号》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