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律师费标准
摘自黔价费[2002]358号
一、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的: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每次收取50—500元;代理起诉和控告,每件收取300—3000元;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取1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取500—5000元;
3、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每件收取1000—5000元;
4、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代理人的,每件收取500—5000元;
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收取500—2000元;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按本标准规定的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可在不低于本条标准的基础上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二、代理一般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000—2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分段计算后累加收取;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2000元
10001元至100000元以下5%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4%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3%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2%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1%
10000001元以上0.5%
律师办理劳动人事仲裁、商标专利、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等不便于确定诉讼标的或不便于按诉讼标的计算的案件,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酌情收取合理费用。
三、律师代理行政案件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500—5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收费。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如代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行政诉讼案件更为复杂,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云南律师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