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律师费标准
摘自“鄂价房服[2006]258号”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
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1~5%
1,000,001至5,000,000元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0.1~1%
(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
收费标准收费。
湖南律师费标准
(2006年12月13日湘价服[2006]176号发布)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12000元/件。
二审: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4-5%
10-50万元(含50万元)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2%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
1000万元以上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