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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洋案尸检说起,尸体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2016-05-1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依照赵子琴主编的《法医病理学》(第4版)所载,尸体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死亡时间、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和认定致伤物、损伤和疾病的关系、案件的重建等。在该教科书中,还设有专章详细介绍了“法医尸体检查”之有关内容。以上是法医病理学有关理论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是法医取得病理检验资质应当具备的基础学科知识。

从雷洋案尸检说起,尸体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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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参与了很多尸检,这次是我(工作)最全面的一次,社会信任我,家属委托我,我不能辜负大家。”5月14日10时许,家属一方委托的专家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电话里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雷洋尸检工作在结束第一阶段的初步尸检后,正进入下一阶段后续工作。


张惠芹介绍,长达约13小时的初步尸检中,主要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她说:“目前尸检报告还没有出来,需要等待病理结果。”在病理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目前尚不能作出任何结论,这是对家属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


张惠芹称,5月13日清晨5时30分许完成初步尸检工作后,她没顾上吃早饭,也没休息,紧接着马上投入下一阶段的尸检后续工作。“下面会进行身体各个器官系统、详细的病理检验和毒物检验。”张惠芹表示,这不仅是对雷洋一个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对法律的负责,必须实事求是,更要科学客观事实。


张惠芹认为,通过“雷洋事件”,充分说明我们公民的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具体表现。”


此前,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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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资料:


包括简要临床病史、体征、治疗经过、死亡情况,临床实验室检验、影像学诊断及其他仪器检查结果,曾经有过的病理诊断及病理号,临床诊断等。这些内容直接填写在尸俭申请书上即可。


2、肉眼检查所见:


可按剖检顺序记录,体表、头颈部、胸腔壁、腹腔、胸腔、心包、纵隔、心脏和大血管、肺和气管支气管等各系统器官。


3、显微镜检查所见:


可按肉眼检查顺序排列各器官,记录组织学和细胞学的所见。如另有微生物学检验、毒物分析等结果.记在显微镜检查之后。


4、病理诊断:应包括:


(1)主要疾病,即与死亡直接有关的原发疾病;


(2)继发疾病,即与主要疾病有密切内在联系的疾病;继发疾病也可能是死因;


(3)伴发疾病,在病因和发病机制上与主要疾病无联系的疾病。


诊断时按先主后次排列各疾病。病理诊断要用规范的疾病或病变名称,简明扼要;不能用形态描述(例如肺实变、虎斑心等)作为病理诊断。病理诊断又必须按尸检者所能查到的病变为基础,某些疾病或病理过程以功能性异常为主而在肉眼和显微镜下无特征性病变可见的,不能列入病理诊断,只能在讨论中结合临床表现作分析推论,例如休克、癫痫、过敏、动脉痉挛等。


5、小结和讨论:其内容包括:


(1)总结尸检主要所见,亦即病理诊断的主要依据;(2)死因结论.如死因不能完全确定的,可作分析和推论;(3)临床现象、疑问或临床与病理诊断不符之处的解释、解答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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