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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女学生或涉黄 涉黄可能会怎么处罚?

2016-05-26

  昨日上午10时40分许,失联6日的星海音乐学院女大学生岑斯婷已经返回中山家中,但失联原因仍未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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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回放:


  事件 失联女学生或涉黄


  5月23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岑某(女,21岁,广东中山人,系大学城某高校在读学生)自5月16日起失联至今。接报后,番禺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 5月24日上午11时,岑某家属主动联系并告诉番禺警方,已知道岑某的下落。经初步调查,因岑某5月18日涉嫌违法犯罪,佛山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依法依时通知其家属。 


  5月17日岑斯婷彻底失联的最后一天,她向家人借钱,并告知男友深夜前往广州南站附近面试工作。此前,家长与校方已向小谷围派出所报案。今年22岁的岑斯婷就读于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平时爱好唱歌表演的她,性格外向开朗。今年4月2日起,岑斯婷开始参加《中国好声音》海选比赛,平日往返于广州学校和中山赛区之间。


  ·资讯分析:


  卖淫嫖娼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罚款组织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死刑,并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组织淫秽表演罪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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