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办?

2016-05-2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办?


  一、案例回放


  张某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的老总。他和妻子刘某过去是大学同学。毕业时,刘某看到上海的房价不断上涨,就主张提前购房,于是,在还没有结婚的前提下,张某家里拿出10万元赞助了全部首付款。由于当时感情融洽,张某同时把刘某的名字也登记在了房产证上。三年来,房价已经翻了一倍。今年,由于张某常年在外,刘某有了外遇,张某愤怒之下提出离婚,但刘某提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张某则认为应该扣除当年自己支付的首付款,但由于当时刘某前去付款,付款凭证上是刘某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因此没有任何证据。


  二、律师分析


  根据上海市高院的相关精神,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该房产是婚前所买,也可认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候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应该将目前的房价扣除掉张某的10万元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三、律师建议


  要避免这种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市民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双方可以平分房屋,包括平分房屋的增值收益。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以上是一篇关于房产纠纷案例的案例分析。如果您也有关于“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办?”方面的困惑,请您直接向我们的法律顾问进一步寻求更专业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