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6年广东工伤三、四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07-1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6年广东工伤三、四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6年广东工伤三、四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6年广东工伤三、四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