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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6-08-0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2016年广西将加强公租房筹集分配,降低公租房分配准入门槛,坚决杜绝因准入门槛过高导致无法分配的情况,同时还将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公租房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2016年广西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公租房不应对年龄限制过紧,符合条件的单身家庭和单身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放宽一定年龄限制,针对单身困难低收入家庭和单身外来务工人员提出申请,统一把35岁的年龄适当放宽至25岁。


  2、毕业超五年大中专毕业生只要符合申请条件,都应具备资格申请。针对大中专毕业生,可以采取货币补贴方面,有了货币补贴,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工作区域情况,就近考虑解决租房问题;针对特困家庭则可以考虑给实物配租。


  3、恶意骗取者“终身”不得申请。


  4、6种情形不能申请公租房:


  (1)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曾经取得保障性住房所有权的;


  (2)已经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并且该申请正处于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的;


  (3)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住房转移行为,并且已经转让的房屋的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之和超过住房困难标准的;


  (4)享有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在申请日之前5年内有转移上述用房财产所有权行为的;


  (5)享有房产抵押权,并且被担保的债权价值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以上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受到惩戒未满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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