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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 天价官司法院如何判?

2016-08-15

据报道,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本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据悉,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8月15日中午,王宝强工作室微博发声明称:今日上午,王宝强已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特此声明。王宝强称离婚纠纷案已经在朝阳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王宝强表示:我与马蓉的离婚决心已定。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会公正的。


这两天,整个华人互联网世界都在疯狂地传播着王宝强离婚的消息,各种各样的猛料层出不穷。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早就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一个名人,王宝强离婚所牵涉到的很多东西,简直就是一部活生生的教科书!下面就让天穗律师网小编给你扒一扒王宝强离婚的法律常识吧!


一方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王宝强的生命中,女方的出轨是公众们所关注的焦点。如果真如王宝强所说,妻子与经纪人婚内出轨,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呢?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陈先生分析:


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在双方没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出轨不影响财产分配,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虽然“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原则已被现行的《婚姻法》所摒弃,但不排除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可能会向无过错方倾斜。同时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亲子鉴定怎么做?


亲子鉴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王宝强宣布离婚,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表了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两人存在不正当婚外情关系,严重破坏了婚姻和家庭,特此解除与马蓉的夫妻关系,以及和宋喆的经纪人职务。不过两人的事件并未就此结束,王宝强与马蓉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出轨消息一出,便有网友曝王宝强曾带孩子做亲子鉴定。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陈先生分析:


一、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程序?


(一)根据鉴定的目的不同,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程序?主要有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经过一系列的司法鉴定做出的结论,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使用。个人鉴定只是为生物遗传基因做出的理论说明,鉴定流程简单,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二)如果您做的亲子鉴定只是为了证明孩子的身份,只需要鉴定样本书即可。不需要提供证件和照片,对于做鉴定的医院或单位,要负有法律责任的。


(三)如果您做亲子鉴定是为了打官司或报户口使用,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鉴定人的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并且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或者律师法院的委托函,然后被鉴定人全部到场,在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的监督下采集样本。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二、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首先,要做好人员的准备(一)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二)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三)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四)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其次是资料的准备:司法鉴定是指(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片各3张。常规检测样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做亲子鉴定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是迫不得已的做法。


女方过错方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判定的原则是什么?


王宝强声明中指出: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今天上午9时许,王宝强本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离婚,同时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据悉,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宝强与马蓉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是离婚官司的焦点。如果马蓉出轨为真,有可能影响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子女抚养必须考虑和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陈先生分析: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一般法院会偏向判给女方,当然如果你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法院会考虑的。


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双方协调,真要以法律来决定,哺乳期阶段应有母亲来抚养,孩子上学之后最好再有父亲来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有微博认证为“果壳达人微博签约自媒体”的网友发文称: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这个通报或明或暗的说到了三个十分重要的情况:


1、按照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才法院判决。所以,王宝强和马蓉明显是关于财产问题谈崩了。


2、离婚这种事隐私性极强,特别这还是明星,法院不可能擅自把这种隐私案件公开,还十分详细的公布了王宝强方的具体财产(虽然没说金额),既然公开,必有原因。


3、法院通报着重提到,王宝强方起诉称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确实属实,这个事儿性质就变了,会比较严重。婚姻法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法条。此案可能会成为婚姻法实践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陈先生分析:


一、工资、奖金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所谓生产、经营,既包括从事个体生产劳动,也包括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金融证券业等等领域中从事组织管理、承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从事上述一切活动所得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收益首先决定于知识产权的类型,诸如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名称权、地理标识权、商业秘密权等,因为权利类型不同,其收益也各不相同。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给夫妻双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外,其他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该项的完整表述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将严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为了彰显法律的公正性,惩罚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法律明确规定,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本案中的丈夫在婚内以做生意为由,故意制造虚假债务,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离婚后又将该财产重新转移到自己名下,该行为属于婚内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应当适用上述法律的规定。


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应注意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