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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08-1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2016年天津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计算依据


  天津市上年度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5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5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055元


  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65368元


  职工平均工资(每年)5112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69954元


  1、农林牧渔业59144元;


  2、采矿业80675元;


  3、制造业62956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36844元;


  10、金融业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60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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