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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医患纠纷!男子手术后闹情绪打晕护士!

2016-08-1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又见医患纠纷!男子手术后闹情绪打晕护士!


刚做完手术在病房吵闹、乱丢东西还打人


手术后闹情绪男子打晕护士


8月15日下午6点40分左右,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房,一名中午刚做完手术的男子情绪躁动,在病房吵闹还乱丢东西。一名护士和两名医生上前劝解,护士被男子拿起止痛泵打伤,当场晕倒在病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术后情绪躁动男子打伤护士


16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四区病房,见到被打的护士小刘,她现在仍有头晕、恶心、想吐等症状。小刘告诉记者,打人者刘某某今年19岁,8月12日因扁桃体肥大入院治疗,15日中午刚做完双侧扁桃体切除手术,有父母陪同。


据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张医生介绍,刘某某做完手术回到病房,他就去看望,当时刘某某就有点闹情绪,不配合医生治疗,心电监护不愿做,氧气也不吸。“他(刘某某)说要找推他进病房的护士,我说那是手术室的护士,已经走了。随后,还安抚了他。”张医生说。


15日下午3点半左右,该科室一位姓李的护士,给刘某某换冰袋时,被刘某某一巴掌打来,躲闪之后打在李护士的手臂上。当晚,李护士的手臂上还留有手印。“当时,该男子的父母就向我道歉,说孩子不懂事,希望得到原谅,我也没再追究。”李护士说,谁知道才过3个小时,刘某某又打了另一位护士。


下午6点40分左右,刘某某又在病房闹情绪,同病房的患者及其家属都跑到病房外。有一位家属到护士站反映情况后,该科室的张医生、邱医生和刘护士一起进入病房劝解。刘护士说:“我们进去看到他一个人蹲在角落里,病床前的床头柜被踢倒,地上丢了一些东西。当时,我就问他‘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随后,他就冲过来,拿止痛泵打我的头,当时就晕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是邱医生把我扶住并急救,大概晕了2分钟后才恢复意识。”刘护士说,后来她一直感到头晕、恶心等,被送到医院急诊科抢救。


据该院保健中心的冯医生介绍,被打后,刘护士的头部有散在的血点和头皮血肿,目前情况有改善,但头晕、恶心等症状没缓解,还需继续观察治疗。


警方已介入调查男子道歉


刘护士被打伤后,医生拨打110报警。打人男子刘某某的父母向刘护士道歉,希望不要追究其孩子的法律责任。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刘某某也写下纸条道歉。但刘护士觉得,该男子虽然写了纸条道歉,但他并没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为此,刘护士不接受道歉。


16日下午,记者看到,刘某某用来打刘护士的止痛泵,已经损坏成两块,其中一块塑料破损明显。刘某某在病房内养伤,一位同学陪同,而他的父母不在病房,医生建议不要采访激怒刘某某。随后,记者给刘某某的父母打电话,刚接通电话,是一位女子接听,对方称小孩没做手术,便挂断电话。


目前,辖区秀英派出所已介入调查。秀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打人男子刘某某做了扁桃体手术后还需治疗,说话有困难,因此等其恢复后再做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