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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

  2016年内蒙古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妨害公务罪,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持械妨害公务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社会秩序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6)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刑罚量,调节基准刑:


  (1)妨碍公务毁损财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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