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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行为人必须阻碍了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公务。所谓阻碍,是指行为人通过种种方式使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不能正常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其职责。

  2016年江苏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3)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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