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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亏钱卖私生子,非法买卖儿童如何处罚?

2016-10-2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儿童,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一改过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炒股亏钱卖私生子,非法买卖儿童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儿童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10月17日早上7点多,温州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名2岁多的男孩被父亲强行从母亲身边抱走,之后便一直关机,联系不上。温州鹿城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介入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家庭纠纷案。男孩父亲陈某很可能涉嫌拐卖儿童,当地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陈某今年33岁,泰顺人,如今已在鹿城区落户,已婚,和妻子有一个4岁多的儿子。陈某抱走的,是他和情人黄女士所生的私生子明明,才2周岁4个月大。


报警人黄女士告诉民警,当天早上,陈某告诉她,要把明明带到泰顺给自己的父母抚养,但黄女士不同意,陈某就强行抱走明明,还带走了明明的医院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卡。


黄女士说,自己抢不过陈某,眼睁睁看他抱着儿子扬长而去,只得拨打110报警。


从陈某哥哥的口中,黄女士得到一个令她不安的消息,陈某并没有回泰顺老家,而是买了一张到湖南的火车票。


警迅速兵分两路,一路乘最近一班高铁赶往湖南娄底,一路继续在温州追查。


侦查发现,陈某乘坐17日上午10点的高铁到娄底,当天就坐火车返回,18日回到温州,之后下落不明。


直到10月21日,陈某被查到在温州市区某网吧上网。民警很快部署,将其抓获。


陈某被抓时,身边并没有孩子的身影,问他孩子在哪里,他只说,把儿子放在朋友处寄养,不肯交代孩子的下落。


继续侦查。一笔陈某的银行转账记录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记录显示,10月17日,湖南娄底有一个银行账户转了4.4万元给陈某。追查这个账户,发现是属于一名姓朱的娄底当地人。再提审陈某,他这才承认,自己将儿子以4.4万元卖给了朱某。


专案组立即通知仍守在娄底的民警,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将涉嫌非法买卖儿童的朱某抓获,并成功解救了明明。


非法买卖儿童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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