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如果陈先生的“案底”确实被录错,那录错行为属于警方的失职行为。本案中因为没有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损失伤害,所以警方的行为不能构成刑事上的玩忽职守。
办证遭遇莫名案底,警务人员失职行为如何处罚?
●警务人员失职行为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8月15日,他到北京门头沟区色树坟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被告知“有案底不能办理”。随后,他到派出所查询得知,自己2004年在北京偷过三轮车。“当年我还是个初中生,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北京了”。来自河南安阳内黄县的陈红方回忆。
昨日,朝阳警方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此事正在工作中。
办暂住证被告知12年前在京偷三轮车;警方表示正在工作中
如果不是去办理暂住证,陈红方怎么都想不到,自己身份信息里竟有一宗12年前发生的“案底”。
8月15日,他到北京门头沟区色树坟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被告知“有案底不能办理”。随后,他到派出所查询得知,自己2004年在北京偷过三轮车。
“当年我还是个初中生,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北京了”。来自河南安阳内黄县的陈红方回忆。
昨日,朝阳警方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此事正在工作中。
●警务人员失职行为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从过错上讲,录错行为也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录错可能会导致居民被错抓等严重后果,因此警方是有责任的。但以前身份证上的技术还没那么全,不能指纹识别等,所以有些情况下仅凭犯罪分子携带的身份证,年龄、照片等确实可能出错,而且一般是没有抓住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还处于在逃,所以也无法核实。
一旦发现有相关情况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澄清事实,以消除自己的不良记录。同时可就警方的错录行为投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有权要求警方对因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确实是公安机关的错录,犯罪记录需要当事派出所逐级上报,从分局到市局一层一层认定,最终裁定后,再发回当事派出所整改,需要较长时间。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仔细核实当事人信息,确保无误,是司法机关的义务。如果因为司法机关的疏忽,导致无辜公民背负犯罪记录,那么,应当向当事人道歉,并作出相应的补偿。作为当事人,也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在弄清事实真相后,合理维权。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警务人员失职行为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警务人员失职行为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