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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元钱厮打公交司机 干扰公交司机会被处罚吗?

2016-10-3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公交车上发生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直接威胁着其他乘客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公交公司的工作制度,应当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司机什么情况下便立即停车报警等待警方前来处理并向公司报告案情,而不是继续开车。

  因2元钱厮打公交司机 干扰公交司机会被处罚吗?


  ●干扰公交司机是否会被处罚纠纷资讯回放:


  昨日(30日)上午,东莞公交L3路驾驶员朱建春驾驶车辆从常平开往东莞汽车总站。与往日不同的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一段不小的插曲,因为公交投币引发了乘客与司机的矛盾甚至导致3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10月30日上午8时许,当驾驶员朱建春驾驶车辆行驶至常平镇红荔侨苑站时,一对候车的母子正好上车,女乘客(母亲)向投币箱投了12元。驾驶员朱师傅看了一下票价显示器显示的是7元,提醒说女乘客还差2元票款,希望其补齐票款。女乘客不愿意补票款,朱师傅坚持要求其按规定补票,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女乘客的儿子见状再投了2元。随后车辆行驶至电信大厦附近时,票价显示器显示为6元,女乘客冲到朱师傅面前,质问他为什么显示器上显示的是6元。随后女乘客对朱师傅进行拉扯,导致朱师傅无法专注驾驶,追尾撞向前方的小轿车,小轿车司机也措手不及,再追尾849路公交车,事故造成3车连环相撞。事发后,朱师傅马上向公司汇报,并拔打了110报警,现该名女乘客被派出所带走协助事件调查。


  事实上,按照母子俩当时上车的站点,票价显示器显示7元是没错的,根据市发改局制定的票价方案,投币票价是按统票递减方式收费,所以,到了“电信大厦”时,票价显示器显示的是6元,朱师傅并不存在收错费的情况。市民朋友如果在乘坐过程中对票价存有疑问,可以查看车厢内张贴的票价说明表,也可以通过“东莞巴士”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和客服热线26880808进行咨询与反映。公交车辆是公共运输工具,车上乘客众多,确保公交运输安全是公交企业和乘客共同的愿望和责任。再次重申呼吁,市民朋友在乘坐公交车辆时,在行驶过程中切勿对驾驶员进行干扰,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殴打或干扰行驶中的公交司机,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请广大乘客切勿以身试法。


  2014年,经市发改局批准,东莞巴士设有投币和刷卡两种收费方式,不设找赎。投币是根据上车站点的票价收费的,采用分段递减收费方式,距离发车站点越远的站,投币票价越低。刷卡票价是按照乘坐段数的多少来收费,最低票价2元,可乘坐2段,每跨一段加收1元,刷卡实收票价不得高于投币票价,按9折计收。东莞巴士一直通过各种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车载视频等方式向市民解释票价收费方式,欢迎市民朋友查阅了解。


  ●干扰公交司机是否会被处罚纠纷案例分析:


  在行驶过程中切勿对驾驶员进行干扰,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殴打或干扰行驶中的公交司机,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干扰公交司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此,对这种行为应分轻重来处罚。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按照合同意义,乘客买票上车,公交公司准许乘客上车,便事实上订立了公交公司将正常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合同。公交车上发生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直接威胁着其他乘客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会导致公交公司不能兑现合同的法定义务。作为公交公司的工作制度,应当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司机什么情况下便立即停车报警等待警方前来处理并向公司报告案情,而不是继续开车。同时公交公司应当将司机的工作规范和什么样的乘客才受欢迎的规定,向社会和乘客反复宣传;车厢里必须有监控录像,对于不法乘客的不法行为可以方便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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