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酒驾撞飞路边母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交汇点消息,晚上10时左右,南京市迈皋桥附近发生一起涉嫌酒驾肇事交通事故,致一对母子1死1伤。
据目击者称,事发时一辆红色轿车一路失控,将一对在公交站台附近母子撞飞,随后红色轿车连撞路边7车逃逸,被另一辆车子追回,现场一片狼藉,肇事红色轿车车头损毁严重。据了解,不幸的是,撞飞的母子中,9岁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母仍在医院抢救。肇事者称,当晚朋友聚会喝了三两酒。目前,肇事者已经被栖霞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另据@南京零距离消息,2016年21时30分许,一辆牌号为苏AXL176小客车沿华电北路由东向西行至长营村路段时,与路边同向停放的七辆机动车相撞(其中六辆小客车,一辆公交车),并撞伤两名行人。其中一名行人(男性,约九岁)送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另一名行人(小男孩母亲,三十余岁)受伤正在医院抢救。事故造成肇事车及被撞的七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时六辆小客车处于停放状态车上无人,公交车上有少量乘客无人员受伤)。目前肇事车驾驶员朱某(男,53岁,经初查系句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已被警方控制,血样、尿样己送检。事故原因正在连夜调查中。最新消息,男孩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三、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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