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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本不幸,奈何还要转移夫妻共同money……

2018-06-08

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不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所以离婚时发生如刻意隐瞒、转移等行为,是一种侵犯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婚案件的增多,财产分割越来越受关注,财产转移、财产隐匿事件频频被爆出,成为了离婚纠纷中的最大痛点。虽然新婚姻法已经规定了隐匿、转移财产的条款,但实际风险也要做好防范。


财产转移与财产隐匿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 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 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 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除了以上所说,转移或隐匿财产还可以通过购买珠宝玉石、古董、名牌包包等。


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及隐匿?


1、证件: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


2、记录: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3、凭证: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动产及不动产的收据凭证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


4、报警:如发现家中动产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


5、查询:如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


6、诉讼:如已发现对方转移或者隐匿财产,应及时制止,或者保留有关的证据,以备诉讼时运用。同时,可以征求律师意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财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