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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我是担保人,我现在慌得一批

2018-08-03

01

碍于情面,常常会做几件事:帮忙、借钱、还做担保人。


因为帮忙,做一些不喜欢的事情;借出去的钱,一去不再回头;担保人,钱没用却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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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临安有位男子姓郑,和李姓男子是朋友。李姓男子资金周转不灵,找到陈某借10万元。然后李姓男子和郑姓男子说:你帮做借款担保人吧;郑姓男子:谁叫我们是朋友,帮就帮吧。


借款到期了,李姓男子“玩”起来了失踪。


好吧,陈某想到开饭店的郑姓男子是担保人,就找他还钱。郑姓男子当然不肯还,钱不是他借的也没用,当然不能还了。陈某把郑姓男子起诉至法院,主张债权。


03

法院审理了此案。


郑姓男子辩称其为案涉借款提供担保属实,但是作为担保人他并未使用案涉款项。


郑姓男子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


原因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案涉借条未约定保证方式,郑某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对案涉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还款的,原告有权要求郑某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04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05

天穗君提醒担保需谨慎,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都具有承担责任的风险。


在为他人担保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担保的责任与风险,不要让一时的头脑发热,就造成自己无法承受的后果。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均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身损失。


记住!

这世界没有永远的朋友,

只有永恒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