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07 15:22:49
回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至于孩子没有满一周岁可不可以协议离婚,婚姻法没有此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会有此规定。如确实感情破裂,协议不了,建议您起诉处理。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