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
用户158****1481 2018-06-11 21:25:32
提问: 我爸妈因为我想学社会工作专业,上大学不打算资助我,现在也不给我做饭了,他们违法了吗,还是这只是正常行为,我该怎么办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2 15:34:40
回复:您好,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根据您的情况,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父母对成年子女读大学资助的相关规定,建议您与您父母好好沟通。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信任。
用户139****4203 2018-06-11 18:36:37
提问: 我们没有结婚证宝宝被母亲带走了,我能怎么办?对方是单亲家庭,宝宝刚满一周岁,起诉的话我能胜诉吗?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案?谢谢!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5 15:52:48
回复:您好,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属于女方,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联系再决定是否走诉讼途径。如需更详尽解答,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再次咨询,感谢您的信任。
用户188****5455 2018-06-11 18:02:30
提问:
其它财产(含债务);已登记结婚,准备离婚;2014-09-20;共同生活;家庭暴力;财产估值10万元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1 18:02:30
回复:您好,这种情况原则上仍然是平分原则,但您在婚姻期间受到的伤害可以尝试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有其它财产约定的从约定。
用户135****8823 2018-06-11 16:59:30
提问: 丈夫对我起诉离婚,我只能接受吗?现今抚养费是按什么标准的?我自己能要求什么补偿吗?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2 09:16:42
回复:您好,如对方已经起诉,您需要进行应诉。抚养费标准: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对方家暴或者有其他损害行为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快速咨询,感谢您的信任。
用户136****7910 2018-06-11 15:05:04
提问: 关于离婚事宜咨询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2 09:17:13
回复:您好,建议您完善咨询问题,稍后咨询。如需更多详细咨询与服务,请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电话4009-669-113,或者关注我们的微信号:天穗法律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咨询。
用户180****7303 2018-06-11 14:46:38
提问: 女性朋友被家暴,她要怎么起诉离婚。证据是聊天记录,之前报警过,现在警方说档案消了。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2 09:25:04
回复:您好,您可以带着起诉状和身份呢证件、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需更多详细咨询与服务,请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电话4009-669-113,或者关注我们的微信号:天穗法律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咨询。
用户132****5883 2018-06-11 14:46:19
提问: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广州有一套房子,写的是我跟家里人的名字,已经供断。然后我爱人是中山的,他在中山有自己的房子,这房子的首付是他妈妈出的,后面供的部分就由我爱人承担,房子的名字只写了我爱人一个。我们准备结婚了,我想咨询的是,中山房子加上我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我是可以分享到哪些呢?是房产的一半,还是我跟爱人共同还待部分呢?还有就是这个名字是领证前加还是领证后加呢?再次就是假如不加名字,离婚后是不是就享受不了加名字的同等福利呢。谢谢你的回答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5 16:07:38
回复:您好,如果在加上配偶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前加上对方名字,视为共同共有,婚后加上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快速咨询,感谢您的信任。
用户136****4997 2018-06-11 12:56:15
提问: 您好,麻烦咨询下,我和老公婚后买了一套房,主要是给我娘家人住的,90%的钱都是我出的,所以房产证的名字和所有权都是我一个人的,请问我现在想把这套房子卖了,需要经过我老公的同意吗?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1 14:08:17
回复: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是平均分割的,财产共同分割,债务要共同承担。实践中,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得知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为了规避风险,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信任。
用户158****5298 2018-06-11 12:15:07
提问:
已登记结婚,准备离婚;家庭暴力;有证据;财产估值10万元;想马上离婚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1 12:15:07
回复:您好,如发生离婚,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您负举证责任。建议您深度咨询律师。 相关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用户151****1735 2018-06-11 11:52:45
提问: 男方有一套婚前房屋,目前男方按揭还款,房主系男方,该房屋名下暂无户口。男方与女方当前准备离婚,女方提出将户口从外地以夫妻名义迁移至该房屋名下,便于今后在本地买房。男方是否可以与女方签订户ロ迁移协议,约定户口迁出期限,逾期按天支付赔偿金,签订这样的协议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女方能否以夫妻权力主张协议无效?
天穗法律服务 2018-06-11 14:13:32
回复: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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