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法律服务
2018-05-11 16:44:03
回复: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工伤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快速咨询,感谢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