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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案例:消费者知假买假也有赔偿请求权

2016-03-18

这是一篇关于消费维权案例的案例分析。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一、消费维权案例案情回放:


案件: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2)江宁开民初字第646号


二、消费维权案例案件审理:


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三、消费维权案例案例分析:


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23号指导案例。


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少人认为其钻法律空子,赚不义之财,于是嗤之以鼻。甚至有不少法院,在遇到类似的案件时,只要查明消费者知假买假,便否定其赔偿请求权。


显然,在最高人民法院看来,这样的判罚没有法律依据,因为《食品安全法》并未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必须“不知”食品不合安全标准。故在该指导案例颁布后不久,又在《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中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表明了最高法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也表明了最高法院支持大家勇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清道夫,鼓励大家通过法律手段,共同努力,还市场一份清明。


以上是一篇关于消费维权案例的案例分析。如果您也有关于“消费者知假买假也有赔偿请求权”方面的困惑,请您直接向我们的法律顾问进一步寻求更专业的免费法律咨询:“消费者知假买假也有赔偿请求权吗?”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