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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网购空盒子引热议,网购被骗了消费者该怎么投诉?

2016-05-0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3万网购空盒子引热议,网购被骗了消费者该怎么投诉?


网购被骗纠纷资讯回放:


大四快毕业,有创业经历的王明想利用差价转桶创业金。不料由此落入黑暗陷阱,给对方打了款过去,3万元却网购了空盒子。现在他正在不断筹钱还同学,吃一堑长一智,可算知道江湖险恶了。


王明说,自己上周四从朋友圈的一条消息中得知,北京有人以2300元的价格售卖iPhone6s(64G),而在电商网站上,这部手机的价格在5000元左右。


有过创业经历的王明还是决定试一试,他给对方打去2300元后,对方很快给他寄来一部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全新手机。看到对方如此爽快,且自称是外贸公司,王明决定和对方进行合作。


王明首先询问周边同学是否有人需要手机,结果有13人响应。从13名同学的手中接过购机款后,王明将共计3万元钱打了过去。3天后,对方通过快递寄来了一个盒子,但盒子里只有一张没有任何意义的广告宣传纸。


“我赶紧和售机方联系,但是电话已经打不通了,而微信也遭拉黑。”笔者尝试拨打售机方电话,电话那头却是无法接通。“我让相熟的朋友到北京查看其所谓的公司,但是该公司内并没有这个人。”无奈之下,王明只能拿出之前创业的盈利,再向亲友借款还同学的钱,现在只剩两名同学的购机款没还了。


目前,藏龙岛派出所民警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网购被骗纠纷法律咨询:


在网络交易中,最令消费者头痛的是商品的退换货问题。消费者首先要了解商品的“三包”服务、时限等操作细节,这样再和网络卖家交涉时才能有理有据。如果和网络卖家协商不成,可向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投诉。《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对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规定了严格的自律条款,工商部门马上要在网上构架对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的联网系统,各地工商局也要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管处室,所以第三方平台能努力帮你解决纠纷。如果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还是没有解决纠纷,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品的快递单号,将有助于工商部门查处违法的网络交易者。


一般的消费索赔案中,消费者可以拿着商场开具的消费凭证,直接向商家索赔,或是向当地的消协及工商部门请求协调。然而在网上交易中,买家很少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加之网络交易多数情况下是跨地域交易,即使投诉到消协,也常常出现管辖不及的尴尬。另外,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仅能看到网页上虚拟的商品,接触不到商品实体,对销售商所在地、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的数目、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问题都不知情,直接导致诉讼无门的结果。


赵律师还表示,大部分消费者买了假货以后主动放弃自身的权利,是维权成本太高所导致。那这是否意味着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只能充当忍气吞声的角色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尽管我国与网购配套的法律文件目前尚未健全,但是当网购纠纷发生后,我们依旧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对相关行为进行性质判决,继而得出相应的评价。


陈律师介绍道,消费者进行网购之后,即与卖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发生纠纷而提交第三方裁决时,应按买卖合同纠纷处理,而此时的网络服务商,不属于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之一。所以消费者只能向卖方维权,网络服务商对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卖方注册地的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提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当然,若因卖方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侵权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按照财产侵权法律关系处理,而若网络服务商知道该卖方通过其提供的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制止措施的,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则其须与卖方共同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即便服务商并未明知卖方实施侵权行为,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网络服务商既然通过提供网络服务获利,也应承担审查卖方的工商登记信息,向消费者披露卖方基本信息等义务。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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