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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律师费标准

2016-05-11

摘自“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2)审查阶段2000-20000元;


(3)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


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


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


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


10万元-50万元(含本数)部分5%


50万元-100万元(含本数)部分4%


100万元-500万元(含本数)部分3%


500万元-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2%


1000万元-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1.5%


5000万元以上部分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四、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审级(阶段);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分为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申诉等审级(阶段)。办理两个以上审级(阶段)的,从第二个审级(阶段)开始的每一个审级(阶段),可以按照第一个审级(阶段)标准减半收费。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六、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照第三条标准收费。


七、按照规定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