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云发改收费[2007]607号文件”
一、办理刑事案件服务费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
(二)代理起诉和控告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4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每件收费不超过20000元。
(四)代理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费不超过1500元。
(五)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服务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
(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标的分段比例计算后累加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50,000元以下的部分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
50,001—100,000元的部分3--5%
100,001---1,000,000元的部分2--4%
1,000,001---5,000,000元的部分1.5--3%
5,000,001---10,000,000元的部分1--2%
10,000,001---50,000,000元部分0.5--1%
50,000,001元以上的部分0.2--0.5%